12月8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满军向社会公布淄博“十三五”生态建设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十三五”以来,淄博市通过高效治理举措倒逼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优良天数为例,2016年淄博市优良天数183天、2017年194天、2018年190天、2019年180天,今年截止11月11日,淄博市优良天数达到195天,今年将会是自2013年采用AQI标准评价空气质量以来优良天数最多的一年。
“十三五”期间,淄博市制定出台了一大批精准治理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其中,主要污染物逐年改善,SO2平均浓度由2016年的57微克/立方米降至今年1-11月的16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由2016年的54微克/立方米降至今年1-11月的37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由2016年的134微克/立方米降至今年1-11月的90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由2016年的74微克/立方米降至今年1-11月的49微克/立方米。
淄博市主要河流断面 COD平均浓度由2016年的27.5毫克/升降至今年1-11月的19.83毫克/升,氨氮平均浓度由2016年的1.41毫克/升降至今年1-11月的0.91毫克/升,淄博市8条重点河流水质已全部恢复鱼类生长的要求。
2019年,淄博市委、市政府下发《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顶格成立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主任的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下设工业领域等12个专业委员会,并列入全市15项重点改革攻坚任务。该机制的建立,实现由单一环保部门抓变为全行业、全链条、全领域、全社会共同抓,变重治标轻治本为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变运动式、突击式整治为常态化、制度化治理,标志着全市生态建设进入全新阶段。
淄博市构建了最严格的环境保护监管及责任追究等机制,逐步架构了全市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法律和制度框架。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安、环保联动执法机制,近三年全市累计办理环境污染类案件3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7人、起诉315人。建立完善了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每月对区县及镇街空气质量进行考核、约谈,有效传导了压力。
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出台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目录清单》(第一批),明确界定了9类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建立了免罚清单,推动了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十三五”期间,淄博持续加大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投入,相继组织开展了孝妇河、马踏湖综合治理等一批重点治理工程,逐渐补齐了我市在污染治理层面上的短板。投资140余亿元,对孝妇河、猪龙河、乌河等水系实施了河道清淤、管网改造、生态治理和景观塑造等工程,贯通全市南北的孝妇河全流域治理工程打通了淄博市流域“大动脉”,沿线绿色廊道、生态公园成为城市新景观,受到各级高度肯定。投资4.3亿元实施马踏湖生态蓄水和入湖口人工湿地工程,治理成效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国家及省级媒体连续报道;马踏湖流域综合治理的探索列入中组部十八大以来攻坚克难典型案例。
实行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总量管控,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两高”企业转型和传统产业加快升级。先后部署开展了“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对23314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关停10356家,升级改造12958家。大力开展燃煤电厂超低排放,钢铁、水泥等行业深度治理,工业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及VOCs综合治理等大气污染重点治理任务。目前,全市所有燃煤电厂和在运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我市熔块、焦化等产能已全面出清,建陶和耐材产业实现优化升级。与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全省首支生态环境发展基金,规模约10亿元,重点开展工业窑炉、VOCs治理,为加快建设一流的鲁中地区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奠定了坚实基础。